关于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告

尊敬的用户

   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及我省关于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政策要求,建设低碳、环保、节约型社会,自2019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将陆续取消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逐步采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受票方如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受票方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电子发票信息一致性查询。 届时还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注意查收电子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保持纸制发票不变。
   如遇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640-0963转人工
   特此通知!

鹏海运
2019年8月30日